我是青岛大学2003级法学院法学专业学生,2007年本科毕业后考取了他校研究生,2010年硕士毕业后来到上海进入律师行业,从事律师工作至今。
由于一直从事本专业对口工作,更能深切体会到大学专业学习与工作能力之间的关系。回顾大学毕业以来近十年的个人发展历程,我才后知后觉地想明白大学四年该如何度过。比如,是不是该有重点的学好自己最感兴趣的一门专业课,如民法或公司法?是不是该着重学习法律英语?是不是该深入研究一下法理学?是不是该有明确的职业构想,并有针对性的进行学习和实践?
如果时光回到2003年,地点还原到黄海岸边浮山脚下的青岛大学法学院,第一次走进民法学课堂的我,希望听到授课老师这样的开场白:“亲爱的同学们,我是你们的民法学老师,我的名字叫于永龙,我是咱们青大法学院的教授,同时也是一名兼职律师。无论你们日后想当大学老师、考公务员或者做律师,学好民法都是非常重要的。如果你们喜欢我的授课,可以选择我做你们日后的毕业论文导师,当然名额有限,先到先得。在我成为你的准导师后,欢迎你就民法学习问题或日后择业方向问题与我进行交流。下面我们开始今天的民法课程……”但事实上,于老师第一堂民法课的开场白不是这样的,我也是过了很久才听说于老师不仅是位大家爱戴的法学教授,还是位优秀的律师,虽然有幸选择于老师作为我的毕业论文指导老师,但仅在完成毕业论文过程中就学术问题进行了有限的交流,后来去其他城市求学工作,交流机会更是有限,颇感遗憾。于是我设想,如果大学可以设置毕业论文导师预选制度,学生在入学之初就与自己欣赏的授课老师建立带教关系,让师生之间就学术问题及职业规划问题进行及时的互动,这样对于学生的进步应该有益的。当然,这样会增加授课教师的工作量,需要学院和学校层面配套相应的激励机制设计,来鼓励授课教师增强与学生们的互动。
好大学可以给学生一次新的启蒙,让学生为最终步入社会做好准备。身临其境的直观感受对人的认知最有冲击力,我希望大学院系可以在新生入学后的大一阶段,给有兴趣的同学安排尽量多的到专业相关单位参观、走访和短期实习机会。我强调是在大一,而不是大四。大一是建立认知的最佳时机,这时的认知对学生选择专业侧重和执业规划非常重要,而到了大四才建立认知,往往已经为时已晚。当然联系校外单位需要学院投入工作量,组织学生外出也有人身安全风险,但到校外活动,对开阔学生视野,对帮助学生形成职业规划,对引导学生学以致用是有益的。比如,法学院可以与公检法、律师事务所等校友单位建立长效合作模式,让初学法律的学生可以到法院看一看法官的日常工作有多么细致严谨,到律师事务所看一看律师的日常工作有多么如履薄冰,而不仅仅是法庭法官敲法槌时的威严,律师庭审辩论时的精彩,让学生们理解不同职业的台前幕后。当然,在我大学在校期间,学院已经组织学生到国外进行一年期交换生学习,这对开阔学生视野帮助是非常大的,局限是名额极为有限,学生自费部分较高,基本是面向精英阶层子弟的机会。对于精英阶层子弟而言,家长的人生导师、职业导师工作可能已经做得很好了,但对于来自普通阶层的学生,老师积极的引导、学校提供的机会显得尤为珍贵。这个时代,人生而平等,但仅仅是权利上的相对平等,实际行使权利、获得资源的能力上是无法平等的。好大学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缩小阶层背景给学生带来的差距,让学生们有机会努力走向精英,这也是好大学的魅力所在。
社会普遍重视儿童的启蒙,认为启蒙教育对儿童认识世界极为重要。我认为,从应试教育中走来,刚刚步入大学校门的新生们需要新的启蒙,让他们为步入社会、步入职场做好准备。对初入大学的新生们主动地、有计划地进行引导,帮助他们尽早完成职业方向选择,从而有针对性地选择学习重点,为成为一个理想的职场精英积极准备,而不是为了综合成绩和奖学金而面面俱到的学习,甚至没有目标的徜徉在无边学海。社会普遍认为,一个人成功的关键在于选择,而选择是一种能力。比如,选择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人,选择何种路径去实现,选择如何安排时间,选择对外界信息、生活内容、学习内容如何进行取舍等等。教会一个人如何选择,这是启蒙的意义。所以,理想的好大学应该能够引导学生学会选择,树立理想,踏实前行,而成功几乎是必然。我很赞同青岛大学杰出校友葛均波院士的观点“有人就有天下”,好教师是好大学的关键因素。大学要实现对学生的二次启蒙,不仅需要制度设计,还需要优秀的教师来完成具体落实工作。大学每个学院都应该以引进优秀教师人才、留住人才、服务好人才为根本,同时,教出了多少优秀学生,也应该作为评价教师人才的重要标准。
设置毕业论文导师预选制度、开展未来职业预先体验活动、以学生职业发展为导向建设优秀教师队伍等方法,仅仅是我个人结合学习、职业体会而形成的一点浅陋想法,而“二次启蒙”的理念是我想着重强调的。大学的“二次启蒙”工作不仅是为了向社会输出合格人才,更是为了向社会贡献职场精英。正如好大学的毕业证书是很多学生的求职敲门砖,同样,优秀校友也是好大学流动的名片。如果有为学生做好步入社会、职场“二次启蒙”的办学主张,大学可以通过集体智慧,完成各种有针对性的制度设计,实践各种具体方案。我相信,能优秀完成“二次启蒙”任务的大学,一定是理想的好大学。
(作者周文宣为我校法学院校友,现为律师,法律节目主持人。)